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 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为此,本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是从强度来看的话,取保候审的强度是要轻于监视居住的。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检法三机关之一选择决定适用。另外就是,不管在取保期间还是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应遵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总结: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涉嫌诈骗罪赔偿可以减刑吗
      一、涉嫌诈骗罪赔偿可以减刑吗?涉嫌诈骗罪赔偿不可以减刑,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
      在夫妻度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好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也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几种不同的操作模式。而很多时候,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


·拆违的主体主要有哪些?村委会可以进行拆违吗?
      一、拆违的主体主要有哪些?村委会可以进行拆违吗?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而村委是不能私自进行拆违的。但是可以配合行......


·法律规定哺乳期是否可以批捕
      法律规定哺乳期是否可以批捕如果满足批捕条件的,哺乳期可以批捕拘留的。哺乳期可以刑事拘留吗如果满足刑事拘留条件的,哺乳期可以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后果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


·犯了盗窃罪又是初犯可以多少天回来
      一、犯了盗窃罪又是初犯可以多少天回来?盗窃罪的初犯也可能被判处3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