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二、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综上所述,商标侵权是违法的,如果受害人和对方沟通无效,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请求对侵权人处罚,商标法中有明确条文支持,规定发生商标侵权不构成犯罪,可以由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手段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要求停业整顿等。
总结: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
划线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一、支票的种类(1)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实务工作中一般在提取备用金时使用。(2)转账支票是用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其他款......
·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怎么办?
现代社会,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公积金贷款买房已成为主流。如此,房产证将抵押在银行,我们就需要办理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很多人担心他项权证是不是像食物保质......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如何投诉卖家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如何投诉卖家一、卖家一直不发货怎么办如果买家拍下商品后,卖家一直未操作发货,可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买家还没有进行付款操作,即交易订单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
·50岁以上签订劳动协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超过法定退休年纪的劳动关系认定,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就存在诸多争议。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愿意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纪的员工,绝大多数的情况可能是因为这些老职工的一些专业技能是无法替代的......
·在中国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在中国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1、股东要求跟各国注册公司的要求一致,至少需要拥有一位或以上的股东或者是董事,这个是注册公司最基本的条件。一家公司成立之初有员工人数的规定。其中,股东与董事......
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