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功表现如何认定

  立功不仅是一种表现,而且必须要有某种实际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那么司法实务中,行为人的立功表现如何认定?立功是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之一。那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怎样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立功表现如何认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
  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这里所说的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归案以后,不仅要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是立功的-种表现形式。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所谓查证属实是指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确实属实。
  如果经过查证,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明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也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所谓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即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这种提供必须是自己知道的,是实事求是的,不能是编造的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查清了犯罪事实,侦破了案件。
   二、有立功表现怎样处罚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如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
  对于多次立功的,也应认为是重大立功表现。
  立功表现属于法定的可以酌定处罚的情节,若构成法律中规定的立功,那么一般是会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立功表现如何认定。我国法律中有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尤其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会对量刑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总结:立功不仅是一种表现,而且必须要有某种实际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那么司法实务中,行为人的立功表现如何认定?立功是刑法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法埋藏物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民法埋藏物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不动产或动产中,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物。在我国,埋藏物的归属及其他问题属于民法中的物权法的调整范畴,关于埋藏物诸多问题在学术界也引起了颇多争......


·管辖移送跨省时间是多久?
      管辖移送跨省时间是多久?跨省移送管辖时间是几个工作日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异地审判管辖问题提供了条文依据,从形式上看,推行异地审判管辖并没有超出上述法律、司法......


·店面合同违约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店面合同违约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是多少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主要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哪些?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哪些?公司法中董事长的职权是有规定的,比如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董事会会议等。尽管董事长属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但董事长不管是在选举还......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因此,抢夺罪的入......


立功表现如何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