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增加专利权人协议内容是什么?

  专利增加专利权人协议内容是什么?
  
  一、 专利增加专利权人协议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人增加协议
  
  转让方: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8、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9、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____
  
  专利权的使用是需要由专利权所有人根据实际的使用情况来授权处理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不同的专利权人所认定的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熟悉的,可以聘请律师来界定。
  
  
  
  
  
总结:专利增加专利权人协议内容是什么?一、专利增加专利权人协议内容是什么?专利权人增加协议转让方: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债券的发行公司很多,任何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发行自己的公司债券,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债券发行之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但是公司债券由谁审批,您是......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100万怎么判刑?
      我们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有着非常严厉的标准,非法集资的严重程度也有一定的规定。非法集资的金额也决定着相关的判刑标准。非法集资100万对于我们公民来说是一个非常高的一个数额了。那么非法集资员......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时间是什么?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劳动者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时间方面需要15天之......


·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利用高回报率和老百姓的心理骗取集资的钱财,事实上非法集资的活动根本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与老百姓签订的合同也都是伪造的假合同,但是如果书写假合同的员工不知情,那......


·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在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专利增加专利权人协议内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