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一、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只有被告的的电话号,没有被告的地址,法院不会给立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类型不同,在立案条件的要求上也不一样。民事诉讼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相对比较多的诉讼,而启动诉讼程序,也必须要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起诉之后法院会做出审查,若不被满足立案条件最终也不会立案处理。
  
  
  
  
  
总结: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一、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只有被告的的电话号,没有被告的地址,法院不会给立案的。《最高人民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抢夺罪未遂的量刑处罚是什么
      抢夺罪未遂的量刑处罚是什么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
      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在行为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其进行刑拘,而这个刑拘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刑事拘留。那么要是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多长时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是向驾驶员追偿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起诉变更抚养权程序是怎么样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起诉变更抚养权程序是怎么样的?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


·储存合同有无偿合同形式的吗?
      储存合同有无偿合同形式的吗?一、储存合同有无偿合同形式的吗?储存合同是有无偿合同的,而且还是属于单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范本寄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人......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一、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缓刑考验期满的意思就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


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