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二、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主体,是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未必是适格的当人,法院只有针对适格当事人作出的判决才有法律意义,也只有正当当事人才受法院判决的拘束。对于不适格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或者更换。因此,当事人是否适格是法院作出有效判决的前提。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承包合同在签订时,就已经明确了合同权益人,对于一方因违约等情况造成了对另一方权益的侵犯行为,显然是可以提出诉讼来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另一方作为诉讼主体来向法院进行认定,法院在受理时需要对诉讼主体进行确定。
  
  
  
总结: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会被判刑吗?
      一、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会被判刑吗?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是否会被判刑就好根据犯罪事实而定,如果犯罪事实认定,则要面临逮捕、判刑。涉嫌犯罪的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


·行政拘留折抵刑期算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拘留折抵刑期算法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行政拘留的原因与后边判处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可以折抵刑期,否则是不可以的。相关规定如下:1、如在故意伤害行为,先进行的行政处罚,后因某种原因......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


·孩子哺乳期夫妻分离多久自动离婚?
      一、孩子哺乳期夫妻分离多久自动离婚?孩子哺乳期夫妻分离无论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夫妻感情的确破裂的,且分居二年以上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


·没领结婚证孩子六个月彩礼可以退还吗?
      一、没领结婚证孩子六个月彩礼可以退还吗?不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一、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