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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收据不算报销范围吗?

  
  一、工伤认定后收据不算报销范围吗?
  
  
  认定后还需要鉴定,鉴定后报销需要咨询申报工伤的社保局,他们会提供具体资料清单。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时需要及时进行救治,在被鉴定为工伤之后再申请工伤赔偿。相用人单位会根据受害人的不同伤残等级补偿相应的伤残补助金等款项。赔偿金额发放发放时间不是很快就能确定的,需要受害人或家属先垫付一部分费用才行,当事人要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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