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需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就是属于在工作期间而受到的伤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在工作期间是因为办理其它的事情而受到的伤,那么在认定的时候就会以工伤的结果来进行处理,所以,在受伤了之后就一定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最后再来进行申请相应的赔偿。
  
  
  
  
  
  
总结: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需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属于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酒驾驶抽血注意什么?
      醉酒驾驶抽血注意什么?1.血样提取的时间。血样提取必须是在醉酒驾驶人被查获以后的合理时间,这里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是:血样提取的时间点如果与公安人员将醉酒驾驶人从被查获的地点带到提取血液的......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哪谁?一、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


·转让判决书合法吗?
      债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具有可让与性。物权是静态的财产权,债权是动态的财产权。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可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而合同法所禁止的债权转让情形分......


·被欺骗签的协议有效吗?
      被欺骗签的协议有效吗??一、被欺骗签的协议有效吗?被欺骗签的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派生分立?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派生分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


·土地使用证过户要钱吗,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使用证过户要钱吗,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土地使用证是国家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的证明,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也要伴随着土地使用权一起过户。土地使用......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