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

  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不管抢救多长时间,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是不准确的。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可以先到劳动仲裁裁定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拿裁定书1年内(时效)可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为什么要规定48小时?48小时的规定,既保障了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重症疾病死亡职工的权益,也可以防止将突发疾病无限制地扩大到工伤保险范围内。因为工伤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一样,其保障范围和水平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保障范围无限扩大,其基金就会受到冲击,最需要保障的人群就会难以得到保障。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产生就是说明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才能进行报销;而对于规定是否在什么时候算工伤这个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同时在工伤之后一定要做工作的认定,而对于在工作中因疾病受伤的,那么在认定为工伤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了。
  
  
  
总结: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不管抢救多长时间,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是不准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谁来承担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谁来承担1、营业税——卖方缴纳(税率5.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


·网吧偷东西是盗窃还是扒窃?
      一、网吧偷东西是盗窃还是扒窃?网吧是公共场所,所以问题的关键是看偷的东西是否是被害人随身携带。随身携带一般指被害人带在身上,或者在其手臂或者身体的控制范围内。公共场合,盗窃他人随身......


·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
      一、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的金额为:最高法院公布2017年国家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


·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当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一般包括资......


·故意拖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注重事实和......


·什么是定罪不捕,什么条件下会这样判?
      定罪不捕,经常看法制节目的观众可能对这个词不陌生,真正了解其中含义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可能不多,犯罪者被判为定罪不捕时不要以为自己已经自由,更应该严于律己,知法懂法守法。犯罪的轻重程度......


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