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一、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二、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基本上大多数的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这本来也就是劳动仲裁机构存在着的重要意义,就是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但工伤纠纷不是公司不帮助申请工伤认定就要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自己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总结: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一、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入职半年裁员赔偿多少
一、入职半年裁员赔偿多少1、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流程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流程是什么?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流程具体如下:1、受理立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股权转让法律程序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
·寻衅滋事两年三次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