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据保全何时提出?

  申请证据保全,既可以在诉讼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前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一般是在诉讼开始后提出。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交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目前来说,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主要是《商标法》、《著作权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主要适用于: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证据保全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与诉讼中的诉讼保全两种基本形式。在诉讼前证据保全中,应当以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保全证据为通常形式 。

  

    保全证据的措施分为扣押、固定、提前询问、接管四项措施。其中,当某些物证和书证有可能被毁灭时,就要采取扣押措施,将这些证据预为收集和提取;当某些物证有可能自然泯灭时,就要采取固定措施,力求把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提取;当某些人证日后难以获取,比如证人即将出国或者远离,就要采取提前询问的措施;当双方当事人共同要求保全证据时,就要采取接管措施,即由人民法院将双方当事人共同要求保全的物证接管下来。这四项措施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其中扣押是强制措施,固定是技术措施,询问是调查措施,接管是行政措施。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总结:申请证据保全,既可以在诉讼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前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判决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判决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


·三方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三方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在生活中,有时企业或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经常会共同合作经营发展,此时会签订一份三方股份合作协议书。那么三方股份合作协议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


·申请再审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申请再审要交纳诉讼费用吗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一个重要程序,而我国法律当前对此仅有原则性规定,尚无详细要求,在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一些人可能会对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存在一定的疑问,那么,接下来,本......


·我国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安置的方案包括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安置的方案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征收土地这一国家的举措似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频繁的发生,对于征收土地,您最在乎的无非就是征收土地之前协商的补偿费用等问......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的货物运输都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那是要进行罚款并且处罚的。但是也并不是说生活当中所有的车辆都是要办理营运证......


证据保全何时提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