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一、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在侦查阶段由侦察机关追缴,从罪责相适应、案件实际情况及方便执行的角度,应考虑向行贿人追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其实行贿人利用行贿的这些违法所得也会被侦办机关追缴的,追缴所得的这些赃款一般都是上交国库的,至于说犯罪嫌疑人的行贿金额,这个随着侦办机关的调查,受贿人的犯罪信息自然也会水落石出,受贿人收了多少赃款也全部都会被追缴的
总结:一、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在侦查阶段由侦察机关追缴,从罪责相适应、案件实际情况及方便执行的角度,应考虑向行贿人追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火车站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是多久,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车站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天。在火车站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带好本人的一寸照片,以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信),到火车站公安制证窗口办理就可以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
·网签以后备案是什么意思?
网签以后备案是什么意思?1.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
·醉驾绝对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原谅的原因
醉驾绝对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原谅的原因,这完全就是当事人故意知法犯法的一种做法。因为生活当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需要当事人在喝了酒以后再去开车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的紧急避险才导致当事人醉驾的。......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如果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法律纠纷,我们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忙,但是请律师是要付律师费的,而生活中不同的案件律师费的收取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的收费......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 的项目有哪些?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
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