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怎么处罚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怎么处罚
一、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怎么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2、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样认定伪造证据罪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
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伪造证据罪中,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
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
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证据虽然是特别的重要,但是只有合法的证据可以给自己带来好处,不合法的不但不仅帮助不了自己,还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建议您做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即便自己提供了证据,人民法院也是会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不要有侥幸心理。
总结: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怎么处罚一、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单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依据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依据是什么?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
·房主本人去世后,怎样卖房子?
房主本人去世后,怎样卖房子?房主本人去世后,怎样卖房子?继承人需要县对房产进行公证,说明自己对这套房子有处理权。交易协议达成后,继承人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将房屋产权过到自己......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一、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在书写时需要明确该债务具体由夫妻哪一方承担,具体的补充协议内容如下:甲方:×××,男,××××年××月......
·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怎么办?
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怎么办?在我国,只要使用土地就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确保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也是要根据土地的不同性质而分的。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也有国有土......
·行政撤职是什么?
行政撤职是什么?行政撤职后保留行政级别吗?一、行政撤职是什么?关于撤职,当然是撤销当前的职务。撤销一两个职务一般不会影响职务工资待遇,除非撤销的是最高职务。当然如果我们是全部撤职......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