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务人失踪了怎么讨债?

  如果债务人失踪了怎么讨债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二、欠债人欠钱逃跑,且找不到人,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以找到他如果有借条,属于民事纠纷,即使报警,警察一般不会受理,会告知去法院起诉;现在要考虑起诉的问题,法院受理后,找不到被告,登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重要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多数时候欠债人失踪,很大原因都是想要借此逃避还债义务,这对债权人而言无疑是不利的。考虑到这一情况的经常发生,一个是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要慎重考虑,了解清楚借款人的诚信以及还债能力;另一个,建议要求对方提供担保,这样要是欠债人还不上钱,还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总结:如果债务人失踪了怎么讨债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子付了定金可以退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下几种条件下可以退定金:1、因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分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分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应依法充分保护离婚股东配偶所享有的股权财产能够得到公允实现。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分割,应当根据公司的股权性质......


·司法鉴定人管浬办法有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人是为解决案件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想要成为司法鉴定人,那么就必须要取得相关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然后才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那么,司法鉴定人管浬办法有哪些内容?下面......


·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有,尽赡养义务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债务人失踪了怎么讨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