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

  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二、离婚了复婚要什么手续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复婚也是一种,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复婚与再婚还是存在有一些差异。可以说复婚包含在再婚离婚,如果男女之前的法定配偶并不是彼此,那这个时候称之为再婚,反之则就是复婚了。按照我国的要求,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还是要按照规定办理复婚手续。若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就直接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对待处理。无法较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此也提醒有复婚打算的男女,确实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建议尽快办理手续。
  
  
  
总结: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我们您应该都有听说过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妨碍他人行使其他权利的对抗权力,在履行合同中抗辩权是非常常见。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如果请求行使其他权利,另一方......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你知道吗,夫妻协议离婚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久呢?他又是在什么时间生效的?针对这两个关于离婚协议书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灵璧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灵璧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一)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三)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一、公司设立前期要确认自己创业的公司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收入;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果属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则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果......


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