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对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有哪些情形?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为很好的打击行贿犯罪,最高法出台过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对立案及情节认定做出规定,行贿犯罪数额三万的认定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但是,如果行贿犯罪分子有特别的情节,在一万以上的也能追诉刑事责任。
总结: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现在喝酒不仅是一种常见的应酬方式,也是很多人选择排解自己压力的方法之一,那么对于有车一族就很容易出现酒驾这样的危险情况,如果在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逃逸,根据法律......
·公司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
一、公司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公司注册商标前要进行相似性查询,如果没有在先申请或已注册,就可以申请,因此不算侵权。但是我们都知道,抢注商标虽然不侵权,但却是一种不太提倡的行为......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
·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法律明确认为,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原因在于妇女在婚后对家庭的贡献大于男人;她们操持家务、生育子女,有的甚至放弃职业生涯转为家庭主妇,这......
·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立功的主体是一切归案的犯罪分子,无论其主观恶性轻重、犯的是何种罪行、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有无悔罪表现、有无自首、坦白等情节。2、时间要件。立功必须发......
·什么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