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1、确有悔改表现
  
  如果犯人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则视为“确有悔改表现”。
  
  2、有立功表现
  
  满足下面的六条视为“有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4)项、第(6)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自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二、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就是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职权不负责任,从而导致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对于这种情形只要危害的情节不大,而且认错的态度比较好,那么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减轻刑法的,从而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1、确有悔改表现如果犯人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普通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普通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关于涨多少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3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发布时期:1988-07-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发[1979......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妨碍动植物防疫免疫罪作为一个刑法罪名可能不会为我们所熟知,因而这个罪名的具体内容我们也不甚了解,所以当我们犯下最是还往往不自知,即使明白了自己犯罪也不知道法条的具体内容,那接下来,......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后,谁都想拥有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归女方所有。而如今,随着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进步,轮流抚养成为了不少离婚双方的选择。通......


·买卖城市中的私房有怎样的程序
      房屋买卖包括有多种类型,典型的是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的买卖。而细分之下,还有对城市私房的买卖以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买卖。就城市私房来讲,买卖城市中的私房有怎样的程序呢?不管是买什么类......


·拒收人民币违法吗
      拒收人民币违法吗一、拒收人民币违法吗拒绝收取人民币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现金的,可以认定为拒收现金行为。使用现金进行支付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经认定......


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