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给私人打工鼻子划伤算不算工伤

  给私人打工鼻子划伤算不算工伤
  
  一、给私人打工鼻子划伤算不算工伤?
  
  这种情况不算是工伤,自然人雇主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区分清楚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说起来除了国有企业之外,其他的这些私人企业也都是私人老板,但是,自然人雇主没有什么法人资格,所以双方也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总结:给私人打工鼻子划伤算不算工伤一、给私人打工鼻子划伤算不算工伤?这种情况不算是工伤,自然人雇主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收养关系怎么确立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以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是指签署一些法律文件走法律的程序,来将别人的子女当作是自己的子女来抚养成人,使得原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


·犯罪中止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就......


·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抓捕卖淫者后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


·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2)两者......


·办理遗嘱公证需带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需带哪些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给私人打工鼻子划伤算不算工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