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小明背着小红馈赠给别的女人金银首饰、汽车、房屋等,金额不大的尚且不论,但如是赠与价值较大财物的话,小红是可以向法院诉请主张赠与无效的,当然受馈赠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如还有隐藏、转移的行为,小红还可以主张小明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二、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一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如小明与小红是夫妻,小明与婚外异性同居,小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如小明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 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把次的出轨必然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不符合法定的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原则上,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当然,若有一方具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属于法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除此之外,就算夫妻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此时也无法直接导致不分或少分财产。法律中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总结: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知道该行政决定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将集体所有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包到一家一户,如果不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将被凝固在分散的一家一户上,根本无法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客观上阻碍了我国的土......
·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一、打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
·上班路上开车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路上开车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了人身伤害,取决于车祸的主要责任甚至全责在不在员工本人,如果不是,即可认定为工伤,获得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向事故的另一方要......
·一,重庆市定评级标准有几级?
一,重庆市定评级标准有几级?工作中受伤,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成工伤,重庆市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
·公司债券在哪发行?
公司债券在哪发行?一、私募发行的发行地1、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1)......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