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有哪些情形

  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有哪些情形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③拒绝治疗的;④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二、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能同时享受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享受,但工伤保险不能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其他情形,不能双重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会一直下去,如果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就要停止享受。另外,如果职工是因为第三人侵权而受工伤的,那么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享受,但工伤保险不能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其他情形,不能双重享受。
  
  
  
总结: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有哪些情形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这个独子(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人在世的话,一旦父母死在四老前面,四老就可能和这个孩子争夺遗产。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的相应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的相应合同,如果说用人单位在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相应的双倍工资的,但是......


·民事中止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中止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中止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债权债务公布期限规定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借钱行为,小到几百块,大到几千万上亿都有,借钱如果说没有法律约束的话,对于债权人来说是非常具有风险的,所以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双方借钱如果遇到纠纷,是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一、离婚的财产清单怎么写?
      一、离婚的财产清单怎么写?财产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


·企业动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企业动迁补偿项目有哪些政府如果需要征用企业的土地,会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偿。企业拆迁与普通的房屋拆迁不同,企业的折迁还涉及到经营活动的暂时停止、搬迁费用等等,那政府对于企业动迁补偿都有......


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有哪些情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