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其实都是可能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况。当然了,不同的诉讼法中规定了,不同诉讼类型的案件中止需要符合的情形不同。比如,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自诉人、被告人得了精神病或者身患其他严重疾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总结: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程质保期协议怎么写?
      工程质保期协议怎么写??工程质保期协议怎么写发包人(全称):?????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样的
      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样的一、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样的诉讼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是一个非常严肃也非常严谨的一系列诉讼行为。在此简要介绍以下几个要点: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况有哪些?一、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一、挪用公款的共犯的证明标准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的共犯的区分:(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权益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


·打架双方责任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难免会发生口角,而口角在比较激动的情况之下就可能变成肢体的冲突。在日常的肢体冲突当中,很少会出现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那么严重的后果,不过双方打架这种情况......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情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