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当然是算的。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综上所述,试用期上班受伤仍然是算工伤的,只要符合工伤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并且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等待申请完成。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为工伤员工仍然有底薪,单位依旧按月进行支付。
  
  
总结: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一、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当然是算的。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1、必备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期限《刑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犯罪对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虽然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但是对于人们的宗教信仰等,国家是没有权利进行干涉的。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有人信仰佛教,有人信仰基督教,还有信仰道教等等。关于这些国家是没有权利进行阻挠的......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项目名称咸阳市泾阳县(西咸新区)第十三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被征收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一)征收崇文镇坡底村集体土地......


·广州市征地补偿2023包括哪些?
      广州市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广东省《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第六条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


试用期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