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

  一,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国庆节值班工资十月一日到三日按三倍日工资额来计算,四日至七日按双倍工资来计算。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额来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扩展资料:《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上述的问题的处理一旦自己存在疑问或是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自己可以按照有关条件进行事情阐述,在有关部门介入后,因此自己需要进行事情的充分证明,但是在事情的处理上需要自己学会有效的利用法律上的帮助,从而维护自己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总结:一,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国庆节值班工资十月一日到三日按三倍日工资额来计算,四日至七日按双倍工资来计算。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河南省关于建筑工程备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关于建筑工程备案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与备案行为,保护建设工程合......


·现在离婚礼金钱能要回来吗
      现在离婚礼金钱能要回来吗一、现在离婚礼金钱能要回来吗?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


·合同生效条件可以约定为付款吗?
      合同生效条件可以约定为付款吗?是可以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那么。以付......


·在我国小孩已成年离婚抚养费吗?
      在我国小孩已成年离婚抚养费吗?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


·交通肇事全责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交通肇事全责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


·人民检察院对未生效的刑事抗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对未生效的刑事抗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


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