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吉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罚。(4)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综上,吉林省对于破坏别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要严厉追究的,一般只要是达到了价值千元的程度就会被定毁坏财物罪,如果没有在数额上达到标准的话还可以罪犯在主观上是不是特别的恶劣,法院会根据财物的价值和破坏程度作出相应的量刑。
总结:吉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吉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之发展就是各个企业公司,公司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国家对于公司企业的管理比较严格,通常在企业管......
·退休申请报告怎么写?
在我国,达到一定年龄后即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要求必须退休的。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疾病的原因无法再继续工作,需要提前退休,需要提交退休申请报告。那么退休申请......
·信用卡诈骗判决是怎样的
若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话,那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有时候我国可能对犯罪的量刑作出调整,因此很多人就想了解2017信用卡诈骗......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
·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
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打了欠条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出借人没有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
吉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