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一、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下岗的职工如果用人单位在聘用的话,那么就不可以再享受到社保任保的待遇,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那么就会由聘用的单位来进行处理,所以,双方在协商的时候就要把条款写在合同里面,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总结: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一、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关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会......


·专利权人年费缴费方式是什么
      专利权人年费缴费方式是什么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2、您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3、另外,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


·一、员工辞退按什么标准补偿?
      一、员工辞退按什么标准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此时并没有决定审查起诉,所以不能够叫做被告。审查起诉阶段也只是被告人,而不是罪犯,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侦......


·合同成立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二、合同生效和合......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