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
  
  步骤1:了解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最后是败诉方,由于其申请是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4、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5、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30日之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则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6、申请诉讼保全的费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步骤2:依据上述了解,决定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并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调查。
  
  可供保全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屋等不动产、车辆等,只要是可供保全的财产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而言,需查明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主要包括:
  
  1、银行存款情况(写明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地址);
  
  2、不动产情况;
  
  3、动产情况(机器设备型号、数量,汽车型号、车牌号等);
  
  4、对外投资情况(写明投资额、被投资单位);
  
  5、债权情况(写明债权总额及到期债权的具体情况);
  
  6、被申请人持有的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详细情况;
  
  7、被申请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情况。
  
  8、其他与财产保全有关的其他证据。
  
  【注意】:上述财产范围是一般而言的,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全部进行调查,应根据案件诉讼标的额、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确定查明的其中的几项。
  
  步骤3:制作财产保全申请书与诉讼保全担保书
  
  1:制作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内容、基本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肯定是需要先了解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的,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后就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该措施,所以一般在诉讼开始之前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步骤1:了解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购买拍卖房过户难都是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法院拍卖房产大多是一些人抵押或没收的房产,这类房产也有比较多人选购,因地段或是房产本身的历史价值等等。房产购买后......


·一、员工故意偷藏劳动合同怎么处罚?
      一、员工故意偷藏劳动合同怎么处罚?在刑法上,偷窃合同只是手段,要看他目的,及后续的行为。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应各执一份,即劳动者本人也有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


·贵阳亲子鉴定程序是什么?
      随着婚外性行为的增加,非婚生子女的频繁出现,还有社会的拐卖儿童事件频频发生。有些人因为发现自己的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为了证明自己是否喜当爹,会现在做亲子鉴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贵阳......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起算怎么操作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起算怎么操作一、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起算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


·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酒后闹事,打砸公共场所物品,对路人进行打骂的,构成寻衅滋事。这样事情发生后,派出所要及时处理,将当事人控制住,并且根据情节程度做出处罚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派出......


·一、离异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离异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规定的?离异孩子抚养费标准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做哪些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