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规定都是六个月内,依据2018年2月6日颁布的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第一百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扩展资料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规定都是六个月内,而且对于逾期申请的,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当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后,应当在之后的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法院不会再受理。
  
  
总结: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规定都是六个月内,依据2018年2月6日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走私肉会有什么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


·工伤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合法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因为工作上的原因造成伤害,在发生工伤之后,很多人都会担心自己受伤了,不能上班,影响单位,那单位会不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相信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有这种担心,实际上......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在我国县级工伤认定要到地级市吗?
      在我国县级工伤认定要到地级市吗?工伤认定是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由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不是向上级部门核实。核实是在进行调差时由县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核实的。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对认......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