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办案流程: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二、受理条件
1、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医方的主体资格;(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
2、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
3、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
三、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
1、律师费收取方式
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大,工作量大,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律师尽量按小时收费或协商收费。患方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一般分为协商、一审、二审及执行。
2、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合同》
当事人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
3、风险告知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不具体明确,难以准确预测案件结果,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四、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1、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
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
综合考虑案件发展的可能性及患者自身的条件,可以考虑提出包括但不限于:
会同医方封存现场实物并提请有关机构进行检验;
提出死因鉴定申请;
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情形
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诊断阶段、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3、患者及其亲属是否存在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行为
拒绝使用适当治疗或抢救药物的;
拒绝进行有关常规及特殊项目检查的;
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的;
拒绝医生留院观察建议的;
拒绝医生转院检查或治疗建议的;
拒绝支付门诊有关费用的;
对猝死或其他死亡诊断有异议又拒绝进行尸体解剖的;
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既往病史、家族史、药物过敏情况的;
自行出院。
五、医疗纠纷类案件的性质,还应注重其他细节
1、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
2、诉讼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程序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司法文检鉴定程序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书写时间鉴定等。
4、诉讼证据交换与质证程序 民事诉讼必经程序。在医患纠纷案件中这一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
⑴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
⑵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
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
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鉴定不能是指检材不真实、不合法、缺失或不完整,因而不能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过错因果关系司法鉴定等,
本文详细介绍了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相信您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仍有很多专业词汇恐怕您无法深刻理解,因此,我们建议您不妨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帮助您顺利解决问题。
总结: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办案流程:一、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行为犯的犯罪中止存在吗
行为犯的犯罪中止存在吗犯罪中止适用于行为犯。因为行为犯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由于犯罪中止行为之前,所有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是行......
·一、劳动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
一、劳动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工商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我国境内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公司在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需要到各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
·收留吸毒人员判多久
收留吸毒人员,即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得知,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以......
·婚内孩子抚养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婚内孩子抚养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每个人对于家庭生活的真正理解不可能都是一样的,有些夫妻甚至对于各方的收入就是各自保存各自的,甚至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会专门签订协议书,可能大多......
·国家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与司法赔偿区别是什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