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
  
  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
  
  不一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也是可以通过发售股权来获取相应的投资,那么购买公司股权的公民则是该公司的股东,当公司的股权出售给了股东后也是需要将公司股东的信息进行公示的,如果说在后续股权方面发生了转让后都是需要及时的进行变更信息,逾期没有公示也是会受到处罚。
  
  
  
  
  
总结: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不一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


·集合犯与结合犯有什么区别?
      结合犯是指数个同类的犯罪行为的犯罪,而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两者的区别是犯罪行为的独立性。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一、房产证加上名字就能参与财产分割么?
      一、房产证加上名字就能参与财产分割么?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


·我国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又是如何规定
      不管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其实这里面都是有相应的处罚原则。因为比较常见的是自然人犯罪,所以人们往往了解的比较多的就是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原则。那么我国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又是如何规定......


·肇事逃逸后又回来的算什么?
      一、肇事逃逸后又回来的算什么?肇事逃逸后又回来的,还是按照逃逸进行处。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


·注册商标许可方式有几种
      商标许可方式有几种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走银行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