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打架派出所有权拘留多久

  打架派出所有权拘留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37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拘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这是对异地拘留的限制性规定。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人员应当明确告知被拘留人上述权利。另一方面,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但将被执行人拘留的原因和理由及关押的处所告之其家属,应有现实的意义。5、提前解除拘留事由必须合理。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应当进一步严格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必须在被拘留人全部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后方得解除拘留;对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被拘留人,一般不提前解除拘留。打架不管是打赢还是打输,行为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打架情况严重的时候,涉嫌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责任也要更重一些。生活中,冲动、易怒的人往往容易惹事,而事后面对要承担的责任,往往又后悔莫及,建议在解决事情的时候最好就冷静一些,思虑清楚之后再来处理。
  
  
  
总结:打架派出所有权拘留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什么时候截止?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什么时候截止?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截止到6月30号,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


·合同成立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二、合同生效和合......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一般的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都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但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不是这样的,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问题比较复杂,......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探望......


·女员工入职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员工入职怀孕可以辞退吗?《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需要如实说明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


·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一、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国家之所以要严查农村“大棚房”,是因为这些违规的大棚房占用的土地是从农民手里流转过去的耕地,甚至还占用基本农田,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农......


打架派出所有权拘留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