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哪些?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哪些? 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包括哪些?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不超过10%。
   二、如何承担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
  既不能完全适用过错原则,由患者承担全部的过失举证责任,也不能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让医方承担过重的责任,侵权法的做法是,单独开辟三种情形实行过错推定,由医方举证证明不存在过错。但值得注意的是,虽说都为过错推定,患者不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但与之前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时的过错推定本质上还存有差别。之前的过错推定,是一旦发生损害即推定乙方的过错,即损害即有过错,但现在的过错推定,不仅要求有损害,同时必须存在法定的三种违法情形方可推定过错,也就是有条件的推定过错。要想适用过错推定,患者必须证明医方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过失或者医疗过错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不构成重伤以上的医疗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犯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
  不构成重伤以上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犯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根据对患者造成的伤害不同,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大体分为4级,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从全部损失的10%到100%不等。对于造成医疗过失的人员,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如果构成犯罪,还会被处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心,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患者
总结: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包括哪些?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劳动合同绩效奖金需要写明吗?
      一、劳动合同绩效奖金需要写明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2、如果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界定?
      遗弃家庭成员如何界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到底这个第二次诉讼离婚要怎样的证据才行呢......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在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不少人马上想到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期,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只有在诉讼时效内容的,法院才会受理。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


·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都有哪些
      一些经营得体的民营企业给社会创造了很多的就业岗位,至于给政府税收和国家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相关贡献就更不需要多说了。民营企业在发展的时候更多的都是来自于企业内部一种坚持不懈的创业态度,......


·如果因为公司原因需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如果因为公司原因需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公司......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