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1、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十五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2、区别检察院公安刑拘期限7日7日或30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批捕期限7日、15-20日一样批捕前总共刑拘期限7 7=14日7 7=14日或7 30=37日。二、执行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逮捕执行时,相关的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出具这类逮捕证书,表明自身的合法身份和逮捕证明。在逮捕后24小时内,对这类人员进行审查,如不符合逮捕规定的,还应改变强制措施或释放这类无罪人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1、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不少年轻小夫妻都是选择在婚后贷款买房的,然后由双方共有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情况很多。那究竟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呢?不少人在这......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一、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
·夫妻一方痴呆怎么立遗嘱?
夫妻一方痴呆怎么立遗嘱?一、夫妻一方痴呆怎么立遗嘱?夫妻一方痴呆的情形下需要按照《继承法》第16条规定立遗嘱,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1%;子女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