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换言之,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二个前提条件,就是“权利人的权利要受到侵害”且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如果权利人的权利尚未遭受侵害,或者权利虽已遭受侵害,但权利人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那么就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二、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存在违约行为;(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三、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一般来说在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都是让对方支付违约金的,除此之外当然也可以强制性的让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确定诉讼时效,不过合同纠纷也是应该尽早处理的。
  
  
  
总结: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父母一方行使探望权注意什么
      父母一方行使探望权注意什么一、行使探望权应注意什么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您必须了解的,比如: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


·身上有毒品就是贩毒吗?
      一、身上有毒品就是贩毒吗?非法持有毒品指的是明知产品是属于管控类的却仍然要非法拥有的行为。毒品一般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


·在单位上班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在单位上班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单位员工有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要求对方立即还款。毕竟都是同事,所以对方碍于情面也是会尽快的还款的,实在不行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其告上法院,......


·《民法典》明确: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民法典》明确: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物业不能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根据最新《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在物业已经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也不能以......


·一、较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吗?
      一、较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吗?在以下交通事故中药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2、......


·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时限是多久
      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时限是多久?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