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行贿的量刑标准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也是属于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三、涉嫌行贿不认罪能定罪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行贿跟职务犯罪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职务犯罪领域包含的罪名也特别的多。可是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都是一样的,即便涉嫌行贿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但类似于当事人真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话,到监狱中服刑其实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总结:一、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实际生活中,在事业单位即使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为了证明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事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为......


·单位员工申请了非职务发明单位可以优先使用吗?
      单位员工申请了非职务发明单位可以优先使用吗?单位员工申请了非职务发明单位可以优先使用,但是若职员并不想通过该发明而获得收益,单位也是没有此优先权的,但是申请了发明专利若是不使用,难免......


·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1、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江西......


·信用卡贷款如何贷,能贷多少
      信用卡贷款如何贷,能贷多少钱?如今人们的贷款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卡贷款等等,针对不同的贷款,法律中规定的贷款内容也是不同的。那么其中信用卡贷款如何贷呢?请跟......


·办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
      办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本......


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