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

  一、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可以构成重婚,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就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对于重婚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重婚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根据实际掌握的证据来进行判罚,涉及到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的,还需要从严处理。
  
  
  
总结:一、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可以构成重婚,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就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结婚证丢了起诉离婚程序怎么办
      结婚证丢了起诉离婚程序怎么办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


·儿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
      儿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情况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么区分夫妻之间存在经济上的联合,对很多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同样,债务也是如此。当然,除了共同债务外,还都有个人债务,那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区分?此外,......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现请您于______年__......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状态,人们的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因此许多人都将目光投向投资领域。想要获得更多收益无可厚非,但如果遭遇非法集资就有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对非法集......


·手机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如今在智能手机全面到来的时代,很多人在购买手机的时候都存在着一种攀比的心理,而且手机分期付款在年轻人群体中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但是将来在该手机分期还贷款的过程中有些人担心的问题是,生......


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