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工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试工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试工期辞退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试用期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实际上,试用期阶段劳资双方还没有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再说,法律制度也不可能限制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考察,所以,大批新人在试用期阶段就被淘汰下来的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每家公司的录用条件,都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由公司规定的。
  
  
  
总结:试工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试工期辞退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妻子炒股欠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炒股欠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赔偿?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一、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实施,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配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办法在法律里有明文规定。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


·一、交规中伤人交通事故扣分吗?
      一、交规中伤人交通事故扣分吗?1、有人受伤也不一定扣分,扣分与交通事故没有必然的联系。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交......


·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
      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一、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9个月。申请延迟开庭的法......


试工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