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活动算不算工伤?
对于公司活动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因此,员工参加公示年会活动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主要就是与工伤有关,不管是工作中还是属于公司组织的活动,只要与公司有关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的赔偿,在工伤的期间还可以享受到停工留薪的待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先要按工伤保险的条款来,这样在申请的时候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总结:对于公司活动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如何规定的一、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
·职工拿到工伤认定后流程是什么
职工拿到工伤认定后流程是什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离婚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不能
离婚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不能,监护人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而监护人以下职责: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
·终身监禁被放了有可能吗?
一、终身监禁被放了有可能吗?如果被判了终身监禁后是不会被释放的。终身监禁,在中国司法实务中是一个新的课题,有必要予以了解一下。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之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
·农村拆迁争取赔偿技巧有哪些?
农村拆迁争取赔偿技巧有哪些?一、坚守阵地,表明决心。在拆迁实践中,拆迁方会时刻关注被拆迁人的一举一动,从而制定相应的拆迁策略。有些被拆迁人,一看到要拆迁了,认为原房屋处肯定会经常断......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一)......
对于公司活动算不算工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