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义务有哪些?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义务有哪些?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2.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3.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4.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义务而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5.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索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一)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二)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尚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和有关证明,在60天内先预付可确定的最低赔偿金额内的一定数额赔款;(三)经审核索赔资料后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四)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6.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了解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业务和财产情况以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7.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追究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二、车辆损失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投保人对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相关情况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到保险人的合理收费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项下的相关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赔款。重要事项指投保车辆的车主、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量、新车购置价、新车初次登记年月、上期保险期限内的赔款记录等。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应在约定时限内交清保险费。否则,对于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损失险的具体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由车辆损失险来进行赔偿,也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不符合保险理赔的条件的,那么是不可以享受理赔的。
  
  
  
总结:车辆损失险保险人义务有哪些?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2.保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财产诉前保全担保方式具体有哪几种
      财产诉前保全担保方式具体有哪几种(1)个人财产担保:法院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无法提供合乎法院要求的与诉讼标的物等......


·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一、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不是;是否被判刑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决,有犯罪嫌疑也可能被监视居住。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代理的流程、所需资料有什么?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代理的流程、所需资料有什么?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件繁琐的事,并且如果变更法人是不同的行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不同的。如果你对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那么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将......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一、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虽然现在警察对交通违规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但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比如一发生车祸,当事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因此,在道路交通方面发生的事故都要依照道路交......


·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被申请人______(同上)据了解,被申请......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义务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