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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贿受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行贿受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贿罪立案标准: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受贿罪立案标准: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予以立案追诉,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或者是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都是属于行贿行为,所以司法机关也是根据当事人行贿受贿的金额以及行贿受贿造成的具体损失来确定处罚力度的,如果说不法分子在进行行贿的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贿赂的意图并将财物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况,则不会不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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