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中,区别于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不一样。很显然,一般伤害并未致残的赔偿相对是比较少,也是比较低的。不过,要是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的,此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另外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总结: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标准劳动关系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劳动关系主要分为标准劳动关系以及非标准劳动关系。如今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越来越呈现出非标准的趋势。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维持社会的......


·收赃金额是物品的原价吗
      不是按原价,也不是按销赃后的价值,而是经评估后再销赃时的物品实际价值计算。比如盗窃的东西按盗窃时的市场价应当是10万,但销赃时低价卖了3万,那么应当按10万计算犯罪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


·构成虚假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虚假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


·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合同并不是签订了就是有效的,在某些标准下,合同甚至会无效。在因合同无效而发生合同纠纷时,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首先应对合同无效进行认定。那么,应该如何认定无效合同呢?如果合同被确认无......


·司法鉴定的提出时间有限制吗?程序是怎样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的提出时间应在诉讼提起后的举证期间,一般举证期限为一个月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司法鉴定类型其鉴定时间也会略有不同。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申请司法鉴定的八大......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转让费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转让费吗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转让费的。房东收取转让费是正常的,按照合同约定行动即可。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


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