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购房合同违约金没有固定标准,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的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您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六)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七)保修责任。(八)乙方使用权限。(九)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十)违约赔偿责任。(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购房合同和其他大多数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都不可能有统一的规定,就拿购房合同来说,购房合同当中的合同标的额千差万别,房价从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但开发商所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总结: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购房合同违约金没有固定标准,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轮奸会判刑几年?
      轮奸会判刑几年?一、轮奸会判刑几年根据《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来看,轮奸行为属于极其严重的情节之一,因而在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时候,相对来说也是比较重的。此时的起刑点为10年......


·新婚姻法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


·婚后共同财产指什么范围
      婚后共同财产指什么范围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农村退出宅基地补偿方案有哪几种?
      农村宅基地确权让农村宅基地变得越来越值钱,补偿方式围绕钱和房展开,也可以说,国家是围绕农民要留在乡下还是进城来进行补偿,农民可以二者任选其一。如果有农户有退出宅基地的想法,要想好留......


·一、合肥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合肥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


·什么情形下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
      什么情形下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一、什么情形下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