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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一、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参加庭审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
  
  证据材料的原件;
  
  传票;
  
  作为原告,可以结合你的起诉内容,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证据。
  
  三、如果开庭原告不到场会怎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应当在出现无法出庭事由法院确定的开庭日前向审理案件的法庭申请延期开庭。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四、立案多久开庭
  
  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综上,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财产损赔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好的条件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对于原告在庭审之前就需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特别是对于自己相关的证据,一定要准备齐全,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在庭审的过程中有胜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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