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一、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扩展资料
  
  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法院查明相关事实。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
  
  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办理时应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诉讼要求递交相应的诉讼状。对自身的案情和诉讼请求进行书写,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这类犯罪人员进行赔偿自身的合法损失。人民法院按照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总结: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一、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注册地点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点变更流程是什么?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所需手续1、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后办公地址的使用证明3、公司未变更前原来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


·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典型的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越来越发达,骗子的手段也逐渐提高,但对于非法集资的形式主要还是通过典型的案例演变而来的,通过熟知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有效的防范,那么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典型的......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不是必要的文件,必要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三种是申请专利必备的条件,如一样不符合都不能够申请;在我国,专利的含义有两种:1、......


·笔迹鉴定民事诉讼法谁来承担费用?
      笔迹鉴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谁来承担费用?需要按照情况而定,可以按照鉴定结果来认定和处理的。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


·一、遗产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一、遗产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


·选择合适的房产根据自己手上可以付首付的现金再结合
      选择合适的房产根据自己手上可以付首付的现金再结合自己想买多大的房,然后算算房子的总价,再算下还要向银行贷多少钱,根据自己的收入流行看看银行是否给贷款,要是这些都没问题的情况下,再选......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