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成立分公司需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实践中,不管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至于分公司设立的程序,肯定与设立子公司的程序不同,具体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当然,设立公司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最好事先做出了解,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设立公司。
总结: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抢司机方向盘被判三年可以缓刑吗?
      抢司机方向盘被判三年可以缓刑吗?可以;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


·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
      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具体行为如下: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3、......


·常见可使用的非上市公司融资办法有哪些
      常见可使用的非上市公司融资办法有哪些非上市公司通常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很多未上市工资面对融资问题一筹莫展,政府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建立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


·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一、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来确定残疾赔偿金,如果是实际伤残的话,那么确定的赔偿金应该是本人的7个月......


·高空坠物砸到头部的民事责任由谁负责?
      现实生活中,高空坠物时有发生。高空坠物对人们的危害是严重的,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但是小区内的住户众多,很难分辨清楚高空坠物的来源。在这种情况下,高空坠物砸到头部的责任应该由谁负责呢?下......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