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诈骗罪一直是困扰公检法及相关人员的难题。以至很多诈骗案不能刑事立案,一些涉案人员逍遥法外;或公安机关立案而不处理,多少受害者投诉无门,以至很多纠纷悬而未决。
甚至对某些行为,公诉机关认为是犯罪,法院认为不是犯罪,而法院驳回了公诉机关的起诉;后检察机关又提起抗诉,又被二审法院裁判维持。
所以,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诈骗罪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课题及理论难题。
对此,邹俭飞律师认为,区分二者是否是犯罪不能只看事物表象,而纠结于事件本身;更不能简单类推:看别的地方如何裁判,最高法、最高检如何断案,某一大咖的理论观点等。因为刑事案件禁止类推,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停留于事物表面,难免人与亦云。
那么追本溯源,遵循认识基本规律,就会发现二者的区别;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并充分重视直觉、顿悟等创造性思维作用,就可以深刻认识事物;再运用诈骗罪的基础理论,就可以解决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刑民交叉问题。
总结: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诈骗罪一直是困扰公检法及相关人员的难题。以至很多诈骗案不能刑事立案,一些涉案人员逍遥法外;或公安机关立案而不处理,多少受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