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1、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2、设备设施赔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较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3、停产停业赔偿。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4、搬迁奖励赔偿。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较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理论上是存在的,但举证和认可有比较大的难度,基本上是通过上述四块赔偿的充分赔偿来补充。
   二、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从上文的讲解中,我们了解到一般企业进行拆迁的,涉及到的企业拆迁赔偿范围主要就是四个方面,也就是说此时对企业作出的补偿项目就是这四项,具体内容您可以从上文进行了解。当然,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有规定的,绝不会是随便作出的补偿。
总结: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一、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1、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一、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一、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父亲可以继承,但父亲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民法总则他益合同对谁有效力?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合同在一般人的理解看来都是两方之间直接的关系,很少会将第三方的利益牵扯到合同之中以免发生复杂的情形而难以解决。但是民法总则中却出现一种叫做他益合同的特殊合同类型。那......


·工伤鉴定10级应赔多少?
      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影响到劳动能力,应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一共可分为十个等级,第十级为最轻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决定员工工伤赔偿的金额。那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问题也逐渐成为我们所需要重视的问题,婚姻关系到每个家庭这辈子的幸福,所以当我们要考虑到婚姻的时候就必须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院对患者死亡的举证责任
      家人死亡,医院在鉴定意见书中认为,肺栓塞致家人死亡可能性大,医院的医疗行为无过失,与家人死亡无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委托相关部门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其医疗行为与家......


·离婚后小孩不给探视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小孩不给探视应该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