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各个地区的政策和格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有哪些呢?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该怎么撰写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 部门同仁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提示: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提前解约、开除、除名、辞退的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综上所述,在撰写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我们要注意,首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并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效,另外,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来进行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总结: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各个地区的政策和格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用人单位没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用人单位没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法律中的招摇撞骗定义是什么?
      法律中的招摇撞骗定义是什么?一、法律中的招摇撞骗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工地受伤能报农村医保吗
      不能。在工地上做事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是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申报,然后由工伤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


·继承的特征
      继承的特征,可以从主体、客体、关系、时间等方面的特定性来分析。(1)主体上的特定性,被继承者和继承者是特定的,法律上往往具有亲戚等特定身份关系,并且是生者对死者的继承。(2)客体是死......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一、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女儿户口迁出也能继承老家房子,继承遗产和户口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