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要办成一件事,中间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于是现代社会就出现了“中介”这一工作形式,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是一种中介服务形式,这一形式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关于劳动保障事务的工作效率,节省了个人的时间。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种中介服务形式,代理方和委托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生活费。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代理人事关系、托管档案、办理户籍入户及相关劳动保障具体业务的一种有偿服务。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代办失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代办自由职业者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劳动关系转移、退休及待遇申报、伤残评定、职业技能资格申办、出国政审、代理户籍关系及其它。
   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范围有哪些
  1、各类企业招用的劳动者,包括: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合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2、辞职、解聘、未落实单位以及自谋职业和失业期满的企业职工。
  3、各类院校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
  4、有劳动人事代理要求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程序是什么
  1、单位集体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须由单位工作人员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职工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2、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持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个人档案、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3、通过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办理就业手续的,须由本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
   四、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后如何缴费?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在代理期间应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是20%和9%,缴费基数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每年按市政府公布的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100%每年3月初自由选择。代理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按协议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以人为本、服务热情周到、方法高效快捷、服务结果及时准确,最终形成“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的目的。在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为了节省时间,可以咨询此项服务。
总结:要办成一件事,中间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于是现代社会就出现了“中介”这一工作形式,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是一种中介服务形式,这一形式的出现,大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


·死缓限制减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适用条件有哪些《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


·治安管理处罚招摇撞骗案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招摇撞骗案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会不一样,比如说由行政罚款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措施就是专......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签订合同时,合同一定要合法有效才能成立并且生效。而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那些虽然成立了,但是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生效的合同。那你知道,对于这种合同,应该怎么......


上海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