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是直接证据么?血迹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血迹是直接证据么?血迹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明,就是单凭该证据就能直接指明犯罪行为是被告人实施的。所谓间接证明,即单凭证据不能直接推理出被告人是犯罪分子,然后通过一系列次要事实,才能推断被告人是犯罪分子。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就是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来划分的。
第一类是指各种物证,具体有:
(一)作为犯罪工具使用的各种物品,如杀人用的刀子,投毒用的毒药,盗窃用的万能钥匙等等;
(二)因犯罪所产生的各种痕迹,包括犯罪行为留下的痕迹的犯罪人留下的痕迹,前者如使用犯罪工具撬门扭锁产生的痕迹,后者如犯罪人在现场留下的指纹、脚印等等;
(三)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各种物品,如盗窃、抢劫、诈骗所取得的财物等等;
(四)犯罪行为本身所制造的各种物品,如伪造的货币、票证,非法种植、生产的毒品等等;
(五)犯罪人在现场遗留的各种物品,如烟头、钮扣、钥匙、证件等等;
(六)用以掩盖犯罪活动的各种物品,如杀人之后假冒被害人与外界通信联系所使用的假信件、假相片等等。
第二类是指以下一些情况:
(一)被告人持有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物品,如持有杀害被害人的凶器,持有他人失窃的财物等等;
(二)犯罪发生时被告人在现场;
(三)被告人存在犯罪动机;
(四)犯罪发生前后与犯罪行为有某种联系的情况,如杀人犯罪发生前被告人曾多次威胁过被害人,盗窃犯罪发生之后被告人突然富裕起来等等。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判定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根据,是证明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联系,而不是证据的真实程度,因而不在直接证据的真实性 、可靠性比间接证据强的问题。无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真相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无证明力大小之分。但由于间接证据所反映的仅仅是案件的次要事实,不能直接证明主要事实,所以凭间接证定案与凭直接证据定案相比,在证据数量上显然有较大差别。单个的间接证据(即使是查证属实的)无论如何不能说明案件的真相,因为只有一具孤立的间接证据,可以推出许多结论,也即对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作出多种不同的解释。依靠个别的证据显然是不行的,而必须依靠一系列证据所组成的完整的证据体系,一个个互相联系的证据所构成的证据锁链。
三、血迹能作为直接证据么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沾有血迹的杀人凶器属于原始证据,但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是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和判定主要是看证据对案件侦破的影响,能够直接反应案件事实的是直接证据,一般直接证据可以独立支撑案件的侦破。而不能直接反应案件事实的为间接证据,血迹就是间接证据。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血迹是直接证据么”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总结:血迹是直接证据么?血迹能作为直接证据吗?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明,就是单凭该证据就能直接指明犯罪行为是被告人实施的。所谓间接证明,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神经病康复司法鉴定是怎么鉴定?
一、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在鉴定时间,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连同卷宗一......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民事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为了降低该紧急情况所带来的损害而采取了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的行为,这些行为......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退商业车险过程是怎么样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
退商业车险过程是怎么样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汽车保险退保流程第一步: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写一份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
血迹是直接证据么?血迹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