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1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下列期间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
  以上,就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这个问题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说,从上面便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12个期间,当被告人拒绝辩护要求重新委托辩护人的时候,后十天准备辩护的时间就不计入办案期限,
总结: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驾量刑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醉驾量刑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如何收费?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如何收费?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收费需要根据房屋价值确定。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个人继承房屋......


·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根据上文所说
      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


·民事上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上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上诉需要提交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那......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对债权人而言,仅要求其提出破产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所提交的材料一方面是要证明其自身债权依法存在,其符合申请人的资......


·长期工作致腰椎间盘突出,能认定职业病吗?
      长期工作致腰椎间盘突出,能认定职业病吗?职工长期伏案工作,如果没注意劳逸结合或是工作时发生意外,那么将很容易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疾病。当发现自己因工作导致腰椎间盘突出,有些人就想申请认......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